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聯合國/人權

聯合國專家譴責北京對江天勇的判決

聯合國多位人權專家聯名致函中國政府,譴責中國當局對人權律師江天勇的判處兩年監禁的裁決,呼籲當局立即釋放江天勇。這是繼今年九月之後,聯合國人權專家們再度就江天勇案發表公開信。

圖為江天勇長沙訴訟案庭審官方微博截屏
圖為江天勇長沙訴訟案庭審官方微博截屏 網絡照片
廣告

公開信寫道: “對江先生的審判明顯沒有達到國際標準。對他的定罪實質上是對一名人權律師和人權捍衛者的不公和任意的懲罰,他唯一的罪行,就是行使了他言論自由和捍衛人權的權利。”

公開信還表示:“中國國內的司法程序應當遵守中國的國際人權義務。”“我們對這份判決表示譴責,同時敦促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江先生。”

這份公開信的簽名者包括去年八月在北京會見江天勇律師的聯合國極度貧困與人權特別專員阿爾斯頓教授(Philip Alston),人權捍衛者特別專員米歇爾·福斯特(Michel Forst), 言論自由特別專員大衛·凱伊(David Kaye)以及促進和保護見解和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約瑟•安東尼奧•格瓦拉•貝穆德斯(José Antonio Guevara Bermúdez),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主席。

專家們表示,自從江天勇被逮捕之後,他們已經同中國官方代表進行多次溝通,但卻未能取得任何進展。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21日周二對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江天勇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微博稱,江天勇在法庭當庭表示接受判決,將不再提出上訴。 但江天勇的妻子金變嶺周二在一審判決公布後告訴本台說,她對此次判決“不認可,不接受”。他們家屬聘請的律師始終未能去監獄會見江天勇,整個過程都由官方指定律師操作。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