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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姐妹在日遇害案判決後仍留有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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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住在日本橫濱市中區的中國人姐妹陳寶蘭(當時25歲)及其妹妹陳寶珍(當時22歲)慘遭殺害。7月20日,橫濱地方法院對於此案涉嫌人,日本無業人員岩崎龍也(40歲)進行一審判決,以“犯罪行為基於強烈的殺意”為由,做出了有期徒刑23年的判決。辯護方當天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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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案中,檢方和被告的觀點截然對立,對事實的陳述有霄壤之別,雖然一審已經宣判,但似乎仍留有謎團。

2017年7月13日深夜,神奈川縣警方在山林里發現裝有女屍的兩個旅行袋。警方於該年7月14日公布,女屍正是之前失蹤多日的中國人姐妹陳寶蘭與陳寶珍。

根據錄像,警方鎖定2017年7月6日上午10點左右,有可疑男子離開陳寶蘭家。

7月7日凌晨零點39分,可疑男子再次進入陳寶蘭家,並在5分鐘後拖着陳寶蘭的旅行袋出去。

警察看完監控錄像後,展開了調查。根據可疑男子車行記錄,掌握了他事發後開車前往秦野市,警方在周邊進行搜查後,於去年7月13日晚找到了旅行袋。經過鑒定,於去年7月14日確定正是陳姓姐妹。日方公布的屍檢報告還表明,兩人身上多處皮膚變色,疑似死前遭受虐待毆打所致。

日本警方隨後逮捕了可疑男子,無業人員岩崎龍也。據岩崎龍也供述,他在和陳寶蘭“搞對象”,岩崎頻繁前往姐妹倆工作的餐飲店,並對姐姐有好感。是用從陳寶蘭那裡得到的鑰匙進入陳寶蘭家裡的。

今年7月3日,在橫濱地方法院對岩崎龍也進行了第一次公審,撿方要求判處岩崎龍也死刑。

而7月20日的判決書稱,去年7月6日,被告闖入中國籍姐妹陳寶蘭和陳寶珍居住的橫濱市中區某公寓,壓迫兩人頸部致死,並將屍體裝入旅行袋搬出,於翌日7日連包一起遺棄在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

庭長青沼潔在陳述判決理由中,認定殺人動機是被告對姐姐陳寶蘭抱有好感,但是陳寶蘭只是要求與岩崎龍也假結婚,由於僅被視為假結婚對象,岩崎龍也對此感到憤怒,產生殺意也沒有什麼不自然的。

判決指出,被告殺害陳寶珍可能是因為害怕事情敗露而倉促行兇。關於為何沒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則說明稱“無法認定對殺害妹妹和棄屍也進行了縝密計畫,鑒於未使用兇器等,沒有理由特別加重刑罰”。

即使從遺屬要求嚴罰的感情和被告不進行反省的態度考慮,也難以選擇死刑和無期徒刑,因此作出了判處被告有期徒刑的上限--有期徒刑23年的判決。

而辯方律師則稱:“在留資格將到期的姐姐陳寶蘭提出偽裝失蹤,姐妹倆自己進入旅行袋。”辯方還稱,岩崎僅是將姐妹倆送到被她們要求送去的地點,並未參與作案。

辯方稱:由於留資格快到期,陳寶蘭說是準備製造出失蹤騷動,然後偽裝成別人在日本繼續生活,並請岩崎龍也幫忙。岩崎龍也答應幫助她們。

他把活着的兩姐妹裝入旅行袋,交給了幫助她們姐妹偽裝失蹤的一夥人,交出兩姐妹之後,幫助她們姐妹偽裝失蹤的那夥人中有一個人乘上岩崎龍也的車,按照這個人的指示,岩崎龍也開車行駛了幾個小時後,到了遺棄屍體的現場附近。至於這以後兩姐妹捲入了什麼事件,被告完全無法知曉。

對辯方的這種說法,判決書指出:“看不出有第三方涉案,出入犯罪現場即兩姐妹所住的房間的只可能是被告。”

檢方曾在7月3日的公審中,提出在姐姐陳寶蘭的遺體上附有留下被告指紋的膠帶碎片及妹妹的遺體上卷着兩姐妹家裡的窗簾這證據,證明兩姐妹是在她們自己家裡遭到殺害的。撿方還指出:從旅行袋的形狀和兩姐們的體格特徵上看,兩姐妹難以自己主動進入旅行袋內。

 

現在一審宣判後,被告不服判決,馬上上告,而究竟岩崎龍也是否為真兇?兩姐妹究竟在何處被殺?除岩崎龍也外還也沒有其他人參與作案,這些爭點,還將在二審、甚至三審中繼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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