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香港23條立法
港基本法23條令人無所適從 台灣官員對民眾說「不要去了」
香港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天起正式生效。由於法條中對各項國安罪行的定義籠統,令人無所適從,引發廣大疑慮。大陸委員會呼籲民眾,前往香港前最好先到「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好讓政府在必要時提供協處。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對媒體表示,香港新通過的法律這麼嚴格,我們更要小心,民眾如有類似行為,就不要去了。
發表時間:
4 分鐘
廣告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黃捷、沈伯洋今天聯同香港政治漫畫家vawongsir、香港民間學者徐承恩、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一起呼喊「抗議惡法通過、台灣各界挺香港」;呼籲港府立即撤回23條立法,呼籲社會各界共同關注香港,支持繼續抗爭的港人。
目前台灣旅客不論自由行、或團客都可以去香港,陸委會資料指出,台港間經貿與人員往來頻密,以2023年為例,台灣赴港旅客超過78萬人次,港人來台有110萬人次;根據港府統計,去年台灣駐香港的公司數量達364家。陸委會呼籲港府,應以保障自由與人權為重,確保一個讓人安心經商、旅遊、交流的正常與友善環境。
國安局長蔡明彥也表示,香港國安法治內地化是非常重要的發展趨勢。「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刑責非常重,叛國、和叛亂罪可處終身監禁,間諜活動的刑期可達20年,但是所謂違法活動的界定卻非常模糊。國安局有必要對民眾提出警示,入境香港要特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留意,過去是否批評過中國政經情勢,手機是否留有批評中國的訊息,這些風險都能讓人入境香港後無端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