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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譴責香港法院禁播"反送中"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決定

美國周三(5月8日)譴責香港法院有關禁播"反送中"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決定,稱這是對香港的新“打擊”。法新社稱,香港上訴法院的裁決標誌着"願榮光歸香港"成為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首支被禁的歌曲,也引發了外界對香港言論自由和藝術創作空間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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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道,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周三向媒體表示:“禁止這首歌("願榮光歸香港")的決定,是對這座城市國際聲譽的新的一次打擊,香港曾以擁有獨立的司法制度並保護個人信息、財產及思想言論自由而自豪。”

香港上訴法院周三推翻了高等法院的裁決,宣布禁止"願榮光歸香港"這首在2019年香港民主抗爭運動中廣為流傳的抗議歌曲。法新社稱,此舉標誌着"願榮光歸香港"成為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首支被禁的歌曲,也引發了外界對香港言論自由和藝術創作空間的擔憂。

據報導,"願榮光歸香港"是一首匿名創作的歌曲,其歌詞中包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在2019年香港民主抗爭運動中廣為流傳,並被視為抗爭運動的"主題曲"。然而,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這首歌也成為當局打壓的目標,演唱或播放該歌曲幾乎等同於違法。

去年6月,香港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願榮光歸香港"的傳播,但意外遭到高等法院拒絕。高等法院認為,禁制令可能對無辜第三方產生"寒蟬效應",且沒有"實際效用"。然而,香港律政司不服判決,並上訴至上訴法院。

上訴法院在8日推翻了高等法院的裁決,裁定禁止"願榮光歸香港"的傳唱。上訴法庭庭長潘兆初(Jeremy Poon)在判決書中表示,該歌曲的創作者"有意將其作為武器",並已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工具"。他認為,僅依靠刑法不足以維護國家安全,因此有必要頒布民事禁制令。

禁制令中包含了針對"學術活動和新聞活動"的例外條款,這是港府在法官質疑後,做出的調整。

法新社指出,香港上訴法院的裁決,引發了外界對香港言論自由和藝術創作空間的擔憂。有人權組織表示,這一裁決是對香港公民權力的進一步侵蝕,並可能導致更多藝術作品和表達形式受到審查和限制;也有人擔心,禁制令可能會適得其反,反而會增加人們對"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的關注,並激起更多反抗情緒。

報導中提到,在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後,香港的政治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受到限制,許多民主派人士和抗爭者遭到逮捕或流亡海外。此次"願榮光歸香港"被禁,再次引發了外界對香港未來發展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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