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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踢爆聖公會親共秘書長任私人公司董事掌管政府資助社企

明報根據政府當局資料顯示,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其實出任多家私人公司董事,當中一間公司聖公會法律顧問鄭慕智任股東的私人公司持有。聖公會福利協會回覆明報查詢時稱,有關公司主要營運非政府資助的項目包括社會企業;管浩鳴則稱相關做法是依法律意見指示。

聖公會港澳區大主教的鄺保羅,2015年12月。
聖公會港澳區大主教的鄺保羅,2015年12月。 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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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引述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邵家臻認為,一般社企皆由非政府組織(NGO)直接經營並持有,但上述情況則屬罕見。邵家臻稱,聖公會福利協會每年收取政府大量公帑,會方應交代為何透過其他人持有旗下社企。

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文件指出,管浩鳴現時是6間私人公司的董事,除了兩間由他持有、聲稱用來持有物業的公司之外,有3間公司的股東為聖公會相關公司。不過,當中一間名為“Simon Peter Nominees Limited”的私人公司,卻同時持有“歡和有限公司Grace Peace Limited”,而歡和的唯一董事則是聖公會福利協會總幹事李正儀。

文件又顯示,“Simon Peter Nominees Limited”的股東為另一私人公司“Wooco Nominees Limited”,該公司股東包括林月明、黃嘉純及鄭慕智。林月明和黃嘉純是胡百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鄭慕智是胡百全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同時是聖公會的法律顧問。透過此持股結構,鄭慕智等變相持有該3間公司,福利協會則未見有出任“Wooco Nominees Limited”的董事或股東。

明報曾向管浩鳴、聖公會福利協會及胡百全律師事務所查詢。管浩鳴表示有關公司架構為法律意見及安排,又稱歡和用來經營社會企業,“某些社會企業或項目的法律風險較大的,就會用這個情況(去營運),不會直接用聖公會福利協會的名義”。他強調自己在3間公司並無收取任何顧問費或董事袍金。

聖公會福利協會回覆稱,歡和有限公司為教會風險管理整體策略的一部分,營運福利協會的個別非資助項目包括社企及培訓項目,而基於公司註冊上的需要,會方委託“Simon Peter Nominees Limited”成為歡和的註冊股東。會方強調歡和的實益擁有人為福利協會,由福利協會總幹事即李正儀出任公司董事為合適做法,又稱李在3間公司並無收取任何顧問費或董事袍金。

管浩鳴雖為神職人員,但對爭取民主活動人士卻經常站在北京一邊出言批評,例如他把爭取特首普選的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視同港獨分子,又說港人不應該讓中央感到“不舒服”;對於一地兩檢的爭拗,他又譴責批評者指安排有違基本法是“危言聳聽”,又說他覺得“中央只是為香港好”。

聖公會近年多次發表親北京言論,但其實香港聖公會在因緣際會之下,已經脫離英國聖公會,是獨立宗教。原來的香港聖公會,隨英國在香港開展殖民統治後成立,本來屬於中華聖公會的一部份,五十年代,中國政權易手,神洲易幟,香港聖公會自行成立港澳教區,脫離中華聖公會,但仍維持舊日的信仰和禮儀。

一九六二年, 聖公會東南亞教區議會成立,聖公會港澳教區本來亦是成員之一,英國聖公會大主教坎特伯里大主教放棄對港澳教區的轄治權,而東亞教區亦沒有成立,於是香港聖公會成為獨立個體,不屬於英國聖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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