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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在港口舌頭版猛批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釋法謬論”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日前在出席活動時表示,香港民主進程停滯,威脅一國兩制落實,人大常委無主動釋法的權力,即使要釋法釋法權都應愈少愈好,又稱釋法長遠來說是“有害”。中共在港喉舌大公報10日在頭版對包致金作出無情抨擊,批評他的“釋法謬論”令人震驚,人大的權力憲法和基本法已列明,“維護法治何害之有”。又稱他星期六齣席的論壇由公民實踐培育基金主席,而該基金是“亂港派舞台”。

香港終審法院大樓外景
香港終審法院大樓外景 圖片來源:Craddocktm/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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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致金(Syed Kemal Shah Bokhary)在上述的論壇致詞時表示,香港當前最重要的問題是沒有民主,指基本法承諾香港人有民主選舉,特首和立法會議席均應由一人一票產生,惟至今仍未落實承諾。

他稱,即使香港沒有民主,在四大條件下仍享有法治,包括司法獨立下保障的憲法、三權互相制衡、按國際標準保障人權,以及法治不能成為阻礙民主發展的借口和理由。他一再強調不論責任誰屬,都有重新推動民主發展的需要,否則一國兩制會受到威脅。

包致金並指,人大常委會釋法不會限製法官判決,真正影響司法獨立的是政府的政治命令。他之後被問到釋法會否影響法治時稱,人大常委越少釋法越好,認為釋法會為法治帶來長期傷害,呼籲人大常委要有約制,否則作出破壞後難以回頭修補。

大公報10日的社評批評包致金的言論“已經到了極其離譜的境地”,指出錯誤之處有兩點,包括“試圖歪曲並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力,動搖香港的憲制基石”,以及“以法官身份公開發表個人政治主張,損害法官必須遵守的政治中立”。

社評引述憲法與基本法條文,強調人大有釋法權,並指過往5次釋法,香港的終審法院均完全遵照人大的解釋進行判案。即使法院沒有主動提請,人大亦可行使這項“普及且無條件限制的權力”,“明知如此,包致金仍然發表嚴重違反事實的言論,到底居心何在?”

大公報又引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包致金對釋法的理解不正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又認為法官一般不會評論政治問題和基本法問題,包致金今次公開表態,“會令人對法官的政治中立和司法獨立產生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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