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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奪東亞青運主辦權台灣今提申復不排除聲請國際仲裁

對於東亞奧委會決定停辦2019東亞青運,剝奪台中市主辦的權利,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表示,這是一場被告缺席的審判,台中市將列舉四大理由,向東亞奧委會提出申復;也不排除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聲請仲裁。但台灣法界人士指出,恐怕都希望渺茫。

台中申請舉辦東亞奧運會宣傳牌,2018年。
台中申請舉辦東亞奧運會宣傳牌,2018年。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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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24日召開臨時理事會,表決通過停辦2019台中東亞青運,理由是,台灣正在推動公投正名參加2020東京奧運,讓2019台中東亞青運面臨政治風險。消息傳來震撼台灣各界。由於是大陸主導,包括總統蔡英文在內,都猛烈炮轟中國大陸「政治干預體育」。

林佳龍強調,不明不白的被宣判死刑,對所有運動員非常殘忍。今天與體育署、中華奧委會討論後,將正式提出申復。

申復書列舉四個理由,一、東亞奧委會的決定違反奧運會章,應推廣東亞地區奧林匹克運動,卻反而取消運動會,明顯違背宗旨。二、7月24日開會前,台中市政府未收到任何開會信息,也未被告知違反規定,而三年多來,市府落實合約書所有承諾,也服膺東亞奧委會的會章。

三、臨時理事會的會議過程,市府沒有機會在現場說明與答辯,這是場被告缺席的審判,有些批評與台中市政府完全無關。四、東亞奧委會的公文里沒有說明停辦的具體理由,違反主辦城市合約書第24條規定,「有關爭議應以和諧磋商解決」,作為簽署合約的一方,台中市完全沒有被尊重。

台灣媒體分析,由於申復的對口依然是東亞奧委會,申復成功的機會不大;至於向國際運動仲裁法庭聲請仲裁,專家指出,國際運動仲裁法庭(CAS)屬和議庭性質,有爭議的兩造,都必須接受CAS做為第三方公正單位介入仲裁,只要有一方拒絕仲裁,就無法成案,因此連成案都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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