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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曾把釋法詡為成就

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昨(21日)起接替李飛,出任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法律專業出身的沈春耀,長期在中央從事法制工作,未見負責港澳工作,但曾把導致六名民主派議員因宣誓而被取消資格的釋法稱為人大常委會的「成就」。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估計,北京欲利用沈的法律背景和知識堵香港法律界之口,在解釋香港《基本法》以推行中央政策時實行以法製法,憂慮日後可能有更多釋法。

2018年3月21日,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飛,出任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2018年3月21日,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飛,出任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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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是人大常委會轄下的工作委員會,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即釋法)前會諮詢基委會意見,主任一職由中國內地官員擔任,其一名副主任是港人,委員中亦有香港法律專家。但在過去五次人大釋法中,儘管香港有不同意見,但未見港方人員就釋法提出異議。

現年58歲的沈春耀,山東萊州人,於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專業畢業,2003年起進入人大常委會工作至今,長期從事法制工作,2011年起兼任常委會副秘書長,去年擢升為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現為新成立的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及機關黨組成員。

沈春耀未曾負責香港工作,進入港人視角可能是本月11日人大通過修改中國憲法後會見記者的一番話,他在回應美國記者質疑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時,以法工委主任的身分指出,中共依憲依法執政,常委會已不斷落實憲法和監督,並「依據憲法處理了一系列重大的問題,也是很有成就的」,接着引述時任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工作報告中的例作為左證,包括遼寧拉票賄選案、香港基本法104條的解釋。基本第104條是有關官員和詩員宣誓的條文,釋法後,六名民主派議員被指宣誓不夠真誠,被取消資格,令民主派在立法會內失去直選組別否決權,建制派其後藉此機會修改議事規則。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估計,任命沈春耀意味北京日後治港會更着重以法律包裝來為政治服務,而在收緊對港控制時遇上香港法律界質疑,便可更能以法律語言來化解。他預料,香港未來或面臨更多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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