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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涉「魚蛋革命」 黃台仰疑棄保潛逃

涉及去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有稱「魚蛋革命」)而被控暴動罪的本土派成員黃台仰,獲批准在保釋期間前往外國,但未有如期回港向警方報到。消息稱,法庭已按法例頒下拘捕令。若消息屬實,將是旺角大衝突中第二名棄保潛逃個案。

參加香港佔中運動人士在旺角,2014年10月6日
參加香港佔中運動人士在旺角,2014年10月6日 路透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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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抗衡當局在農曆年間掃蕩買魚蛋等街邊小食,本土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發起行動,結果在2016年2月8日(農曆年初一)晚上至翌日早上於旺角發生警民大衝突,警方動用胡椒噴霧驅散人群,有警員更向天開槍示警,示威者則用木板、磚頭等物還擊,又縱火焚燒雜物。警方於同年2月拘捕黃台仰和梁天琦等八名被告,控以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三項罪名,排期下月18日審理。期間,黃台仰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出外候審,而他亦曾於去年8月申請往外國,法庭在提高保釋金額後作出批准,黃其後有如期返港。

據香港多家傳媒報道,黃台仰獲准11月初離港兩周,原訂該月20日向警方報到以及在22日向法庭交還旅遊證件,但黃未見蹤影,行蹤成疑,有指他在德國,亦有報道稱他身處英國。法院則按一貫做法,發出通緝令。司法機構和警方拒絕評論事件。

旺角大衝突案另有十一名被告其他暴動罪名,並在法庭審理中,其中一名18歲被告李倩怡自8月起缺席聆訊,據報道,她身在台灣,而網上流傳一段據指是她本人的錄音稱,審訊前選擇流亡,是因為她不再相信香港有法治,又形容「旺角大審」為港版「美麗島大審」。而部分涉及旺角大衝突案的被告,已因暴動罪成而遭判囚三至四年不等。

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棄保者最高可被判監禁十二個月,並充公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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