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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李明哲案

美國務院東亞局呼籲中國當局釋放李明哲

針對台灣文山小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被大陸湖南法院判刑一事,美國國務院東亞局發言人葛瑞絲崔(Grace Choi)表示,美國對於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不明確指控被判刑五年「感到失望」,美方敦促中國當局釋放李明哲,讓他跟家人團聚。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法庭出庭受審 2017年9月11日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法庭出庭受審 2017年9月11日 法新社/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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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也高度關注李明哲案,小組委員會主席潘茲瑞(Pier Antonio Panzeri)發布聲明,除表達遺憾外,並對是否公正審判「深感懷疑」,他認為,李明哲可能被迫在一個不該有的審判中,被強迫發表談話。

潘茲瑞表示,李明哲從事的和平活動屬於國際法界定的言論自由,他說,「我們必須堅持這些國際定義和標準」,他並呼籲中國撤銷指控,釋放李明哲。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也發出聲明表示,李明哲因為在社群網站上的發言遭到中國定罪,顯示中國企圖遏制民主倡議,甚至延伸到活躍人士與朋友的私人對話中。自由之家主席阿布拉莫維茨(Michael Abramowitz)譴責李明哲被認定「顛覆國家政權」,是對最基本民主價值觀的拒絕。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在記者會上則強調,大陸是法治社會,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大陸都要遵守大陸的法律和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企圖利用此案進行政治炒作、挑撥兩岸同胞感情對立的做法都是徒勞的。

他在響應台灣媒體詢問是否傷害兩岸關係時說,李明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有組織、有計畫、有行動。而台灣有些人無視事實,一味攻擊大陸,這才是對兩岸關係的嚴重傷害。他說,李明哲所作所為是否危害大陸的安全與穩定,該由大陸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灣當局和一些政治組織的主觀偏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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