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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司法

三星太子行賄案二審量刑減輕 李在鎔改判2年6個月

被外界稱為“三星太子”的李在鎔今天迎來了“命運之日”。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今天(2月5日)下午對李在鎔涉嫌行賄案作出二審宣判,相較一審5年,李在鎔獲刑減為2年6個月,緩刑4年,當庭獲釋。今天的判決也或將結束韓國最大企業帝國三星的領導人真空狀態。

三星集團繼承人李在鎔受審資料圖片
三星集團繼承人李在鎔受審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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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鎔職稱雖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但作為集團掌門人李健熙獨子的他,在父親隱退後則為三星的實際領導人。去年2月,李在鎔因涉嫌行賄樸槿惠及崔順實以加強對三星集團的掌控,遭檢方起訴, 並被羈押。

去年8月2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在鎔獲刑5年。當時法院認定李在鎔5項罪名成立,分別為行賄、貪污、向海外轉移資產、隱瞞犯罪所得、向國會作偽證。

隨後,李在鎔方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而作為檢方的特別檢察組則認為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但今天,李在鎔的命運“翻盤”了,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鎔涉嫌行賄案作出二審宣判,李在鎔獲刑2年6個月,緩期執行4年,當庭獲釋。據悉,李在鎔被拘捕達353天,將近一年。

韓聯社稱,由於李在鎔的量刑較一審(獲刑5年)減輕,而且又恢復了自由之身。因此,當他從法院走出時不僅腳步輕鬆,臉上還露出了刻意壓制但還是沒有忍住的笑容。另外,李在鎔手上的綁繩也消失不見。

李在鎔何以“翻盤”?韓媒分析稱,一審當中非法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轉移資產出境等相應指控均被判定有罪,但在二審判決中法院並未予以認定。另外,雙方均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最後上訴。

分析指出,周一的判決可能會由此結束韓國最大企業帝國三星的領導人真空狀態。李氏家族通過複雜的交叉持股方式控制着三星,僅持有有限股權就擁有着三星電子等關鍵子公司的控制權。自從2014年李在鎔的父親,亦即三星董事長因心臟病而失去行為能力後,李在鎔就成為了三星的實際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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