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

習近平打貪8年來或判死執行第一槍

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超過10億元人民幣貪腐案庭審今天傳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按程序該案上報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對其執行死刑作複核。如果最高法最終核准張中生死刑判決,張中生將是8年來,中國第一個因為經濟問題而被執行死刑的官員。此前2011年7月19日,曾任江蘇蘇州市副市長的姜人傑,以及曾任浙江杭州市副市長的許邁永,因經濟犯罪獲判死刑,並在同日被執行死刑。

圖為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落馬前會議照
圖為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落馬前會議照 網絡照片
廣告

據中央社消息,8年來首例,中國將處死山西巨貪張中生。

報道引述中國官方消息,前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二審已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死刑判決。目前,最高法院正對其進行死刑複核;他即將成為中國8年來第一名被處死的貪官。張中生今年3月一審出庭。

根據此前判決,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張中生,光是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就收賄人民幣10.4億餘元,這還不包含他無法說明來源的財產1.3億餘元。

報道說,呂梁是一個貧窮的地級市,但張中生竟能成為10億元級巨貪,因此被形容“呂梁的錢都到張中生家了”。

經濟觀察報7日報導引述數名知情人士稱,5月,山西高院二審維持對張中生的死刑判決。張中生在3月被判死刑後曾提出上訴。

生於1952年11月的張中生,為山西呂梁市柳林縣人。1969年參加工作,從山西中陽縣糧食局保管員做起,2004年7月出任呂梁市副市長。2009年7月,他又兼任呂梁市委常委職務,直至2013年3月。

據報道,2014年,中央紀委直接出手,帶走張中生進行調查。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依受賄罪對張中生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判決書,張中生在18起受賄犯罪事實中,有兩起受賄犯罪數額均在2億元以上,還主動向他人索賄8868萬餘元,且案發後尚有贓款3億餘元未退繳,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