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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宗教

穗酬1萬推人民舉報「非法宗教」 針對境外組織 有教友憂文革重來

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下發通知,鼓勵民眾積極舉報非法宗教活動,包括組織公民出境參加宗教培訓和朝覲等活動,而舉報境外組織和人員所獲獎金將更多,最高可獲發一萬元人民幣(下同,摺合約1330歐元)獎勵,約為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五倍。有學者指這是「民眾舉報民眾」,有中國教友更憂慮,獎勵式舉報可能擴散全國,令文化大革命流行的告密風氣再起。

廣州以獎金推動民眾舉報民眾來打擊所謂「非法宗教」
廣州以獎金推動民眾舉報民眾來打擊所謂「非法宗教」 宗教局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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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名為《廣州市群眾舉報非法宗教活動獎勵辦法》的通知在本月20日上載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網頁,是該局今年印發的第一號公告。根據這個在未來五年有效的《辦法》,非法宗教活動是指違反中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和宗教相關條例和規定的行為,這包括組織、策畫、宣傳煽動、開展非法宗教活動,以及相關可疑人、地、事、物等線索。舉報者的個人資料會被保密,其線索被認定是有效舉報的,可獲獎勵。

《辦法》訂明,獎金分四級獎勵舉報者100至10000元不等。凡舉報宣揚或資助宗教極端主義,或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侵犯公民權利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又或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的組織或「接受宗教性捐贈」的;又或未經批准擅自組織公民出境參加宗教方面的培訓、會議、朝覲等活動的;一經查實,舉報者可獲100至1000元獎金。

另外,提供線索並協助對涉及的非法宗教組織和違法人員進行查處者,可獲1000至3000元獎金;若提供線索並協助查處境外非法宗教組織和人員的,獎金可達3000至5000元;如若因此查獲境外非法宗教組織的首要分子,查清該組織境內活動的架構和骨幹人員,可獲發最高獎金的5000至10000元。

該局解釋,制定舉報奬勵制度,是要保護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動,制止非法宗教活動,藉此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抵禦利用宗教滲透,以及打擊敵對勢力及不法分子打着宗教旗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除獎勵外,中國亦有單以法規把地方教會納入基層管控。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在本月下旬發布意見稿,就監督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識成員徵求公眾意見,要求宗教場所向當局備案,不則不能合法活動,若發現有嚴重違規違法,會註銷備案。關注中國教會的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對宗教傳媒《時代論壇》表示,以基層控制宗教場所,將宗教納入社會綜合治理,是未來大方向。

事實上,河南的鄭州和濮陽曾出現不設獎金的鼓勵民眾舉報設施,現時又擬推出備案法規,再加上廣州的做法再經由國家宗教局微信28日公布,有河北省教友向天主教媒體「天亞社」表示,廣州的安排有機會向全國推廣,擔心這會令社會回到文革的告密時代。他指出,舉報等同告密,是一種恐怖的社會倒退。邢福增教授則認為,目前很難說會否重迴文革的告密年代,但當局肯定是要「群眾鬥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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