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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版黨政領導選拔條例被指加劇逆向淘汰

中共最高當局剛剛公布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最新版,且不管用意如何,與2014年版比起來,觀察人士發現幾點很大的變化。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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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014年公布的條例相比,分析指第二任時期的習近平政權提拔用人更趨封閉化,更加赤裸裸地以“政治第一”的名義強調對黨的領袖的個人效忠,而且絲毫不加掩飾,連一些裝潢門面的字眼都統統刪去,最主要的比如“民主、擇優、公開”等等全都取締。

3月17日公布的這一中共內部領導幹部選拔條例,與2014年版的同一條例比較,其中有幾個關鍵的變化。最關鍵的變化是第一章第二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其中的第四條的內容完全刪掉,第四條的內容是:“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有人質疑這是否是在為黑箱作業正名呢?“競爭”在中共內部選拔中本不存在,但一度曾引入差額選撥選舉制度,這一條後來就不存在了,“擇優”許多批評者認為具有諷刺性,他們批評中共的選拔制度是一套逆向淘汰制度,現在去掉“擇優”二字,也許為的是更加名副其實?

『條例』第九章“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全部刪除,中共組織部解釋說,這是結合十八大以來幹部工作實踐,對“公開選撥、競爭上崗”進行重新定位,由原來“黨政領導幹部選撥任用的方式之一”調整為“產生人選的一種方式”,“將相關內容調整到動議環節”。總之去掉“公開”等字樣,表面的民主評議和公開的流程也消失了,完全變成一個黑箱體系。

修改後的『條例』變化最大的是第二章『選拔任用條件』第七條,該條增加了“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規定,這是『幹部任用條例』自1995年頒布以來,歷史性地把現任領導人姓名寫入條例,並把擁護有具體姓名的現任領導人作為選拔幹部的基本條件。

另外,在選拔幹部的基本條件中增加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等要求。反對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和單位在選入用人中出現的“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在考察預備提拔幹部時也把“政治忠誠”擺在首位。“政治忠誠”在這裡指的應是對習近平個人的忠誠。

新版幹部任用條例在“幹部提拔”方面增加了“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中組部解釋這是因為“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好乾部標準,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

與2014年舊版比較,新版強調“破格提拔”,並在“破格提拔”方面增加了一個“緊箍咒”,破格提拔的首要條件是“政治過硬”,把這一條放在所有條件的第一位。

但有網民就此指出,“破格提拔”過去走樣的不少,比如中共福建省委原副書記、福建省原省長蘇樹林就是34歲上破格提拔的,最後還是被“反貪”掉了。關鍵的問題是“政治不過硬”,一句話,“沒有時時向核心看齊”。

有人舉出陳敏爾、蔡奇等“破格提拔”的例子,倒不是他們有天大本事,陳敏爾當重慶市委書記兩年,重慶GDP倒數排名;蔡奇當北京市委書記,留下印象的就是“驅逐低端人口”,關鍵他們在十九大前那一段關鍵的時期緊跟習主席內鬥立了功。還有那位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那段時間大喊“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以絕對的阿諛功夫當上了政治局委員。不過有人注意到,李鴻忠最近幾月不太發言了,這可能是因為“做到頭了,不可能再升了”。

有學者曾經對職務晉陞中的正向選擇與逆向淘汰做過研究,結論是:在正向選擇規則下,好人比壞人有更大的機會得到晉陞;反之,在逆向淘汰原則下,好人得到晉陞的機會小於壞人。這裡的“好人”和“壞人”是可用“優秀”或“不優秀”等置換的,並非專指道德高尚與否。

有的分析指出,只要堅持政治集權,就不可能不導致政治的惡質化,導致社會向上流動的逆向淘汰,從而導致整個社會道德的敗壞。習近平以更加不受約束的個人集權來“立規矩”,社會敗壞的程度越來越嚴重了。學者張瑋曾指出,這個制度也不排除可能會有一些有創見的領導人,可能會在這個制度下面脫穎而出。也許他們埋藏的很好,但是絕大多數人確實是逆向淘汰的結果。

北京官場最近有不少關於前總書記胡錦濤之子胡海峰可能升遷的傳聞,依據是什麼?沒人清楚。這是一個自我封閉的暗箱系統,既用不着本國人民參與,人們也永遠無法弄清出其中的操作,只有在內鬥激烈的時候,才會爆發出一些驚人的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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