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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1840年鴉片戰爭後毒品危害記憶猶新回應加國 加媒或報謝倫伯格舊案黑底

中國官方今天嚴詞回應加拿大關於謝倫伯格被判死刑的申訴與表態,指中國對1840年後毒品危害記憶猶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今天批評加拿大領導人的隨意表態,有損加方形象和信譽,希望加方能夠尊重法治,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今天呼籲中國從人道角度赦免謝倫伯格死刑。

涉嫌販毒的加拿大人謝倫伯格提出上訴後1月14日被大連中院改判死刑
涉嫌販毒的加拿大人謝倫伯格提出上訴後1月14日被大連中院改判死刑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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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早報今天引述中國央視報道,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後,加拿大領導人稱中國“隨意”作出死刑判決,認為死刑是不人道和不恰當的。對此,在今天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華春瑩表示,加拿大領導人的隨意表態,有損加方形象和信譽,希望加方能夠尊重法治,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據華春瑩說:“從你剛才提問的內容看,感覺有些加拿大的普通民眾比加拿大的領導人要更明事理。我不知道加方領導人能否向本國民眾解釋清楚,222千克毒品會奪走多少人的生命?會奪走多少個家庭的幸福?如果謝倫伯格因為販毒222千克被判死刑是不人道、不恰當的,那麼讓更多人被毒品奪去生命就是人道和恰當的嗎?”

報道指華春瑩表示,中國對1840年之後飽受毒品的危害記憶猶新,中方不會允許任何國家的毒販再來戕害中國人民的生命。如果謝倫伯格是在加拿大走私販毒,加方怎麼處理,中方不會在意。但這件事情發生在中國,就必須按照中國的法律來處理。

報道說華春瑩強調:“中國司法機關的判決是正義的,而加方領導人的表態顯然是隨意了一些,有損加拿大的形象和信譽。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尊重法治,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聯合早報今天還指加媒曝光謝倫伯格販毒案底,謝倫伯格並曾被批評對不起國家。

報道說,加拿大籍男子謝倫伯格因在中國走私毒品罪本周一(14日)被大連法院判處死刑,加拿大總理特魯多隨後批評中國“任意”裁決,但加媒披露,謝倫伯格早在2003年和2012年就因販毒被判入獄,而且不是販毒活動中的低階人士。

聯合早報指綜合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和環球新聞(Global News)消息,謝倫伯格於2012年因在加拿大販毒被判入獄16個月。當時下判的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曾指責謝倫伯格生活在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之一,“你的國家應該得到你更好的對待(Your country deserves much better from you),“你不是被困在利比亞或敘利亞”“你也不是18歲了”。

報道透露,布朗法官警告他:“絕不要低估這種犯罪的嚴重性”。他告誡謝倫伯格戒掉毒癮、改造自己的人生,並表示希望這是謝倫伯格最後一次被控出庭。CBC報道對此評論,如今謝倫伯格在中國被判死刑,布朗法官當年的責備現在看來就個令人不寒而慄的警告。

報道說,2012年,謝倫伯格被判處入獄兩年,罪名是販運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擁有大麻樹脂和甲基苯丙胺(俗稱安非他命)。由於他之前已被關押,所以最終刑期是16個月12天。

報道說,警方當時發現,他在阿博斯福(Abbotsford)的公寓是毒品“分銷中心”,當警方前往掃蕩時,謝倫伯格還在緩刑期間,警方在他的公寓里破獲了價值6080加元的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銷售毒品藥丸的3205加元利潤。

報道還指法官當時說,謝倫伯格不能算是販毒活動中的低階人員。

據該報道說,謝倫伯格的犯罪記錄可以追朔到2003年2月,當時他因販運毒品而被判入獄六個月,在布朗判他入獄時,他正在與毒癮掙紮。

該報道說,CBC根據所取得的法庭文件報道,布朗說,謝倫伯格之前因工傷事故導致股骨受傷,為了緩解疼痛,他開始濫用止痛藥。布朗也注意到,謝倫伯格的父親因為他的犯罪記錄而放棄了他,但他仍然得到一些家庭成員的支持。

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則稱,謝倫伯格深深感到羞恥,並未為他的父親以及他可能會在所屬群體中受到的羞辱而擔憂。

報道指CBC未能在星期一聯繫上謝倫伯格的父母,但他的阿姨尼爾遜 瓊斯(Lauri Nelson-Jones)表示,家裡所擔心的最壞情況發生了。據她說:“此時我們的感受與他(謝倫伯格)一致。他現在的心情和想法相當難以想象,這是一個可怕、不幸、令人心碎的局面。我們急切地等待有關上訴的任何消息。”

據報道,謝倫伯格在2013年中獲釋後的活動外界並不清楚,有報道暗示他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的油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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