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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妻子探監申請4度遭拒 海基會:不合法

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在近日指出,被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的台灣非政府組織人員李明哲近期遭到陸方數次移監。海基會發言人管安露周三還宣稱,李明哲家屬上周提出的探視申請再度遭到獄方拒絕,這是今年10月至今第4度遭拒,“不符法製程序”。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與妻子李凈瑜資料圖片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與妻子李凈瑜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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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去年11月28日宣判,李明哲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也成為了第一個被中國大陸以上述罪名判刑的台灣公民。他在隨後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並將服從監獄管教。但台灣當局則對這一判決結果提出異議,並稱“無法接受這種罪名和判決”,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就該案的近況,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周三上午的記者會上表示,李明哲目前仍在湖南赤山監獄。從他入監以來,探視一直不是問題,今後在適當時機獄方還會做出探視的安排。馬曉光說:“前兩次發布會上已經給大家介紹過,李明哲仍在湖南赤山監獄。從他入監以來,探視一直不是問題,她過去探視過,今後在適當時機獄方還會做出探視的安排。”

據中央社報道,海基會發言人管安露則於當天下午的例行記者會上指出,上周已再次向湖南赤山監獄提出探視申請,又遭拒絕,且未給任何理由與說明。她說,關押李明哲的赤山監獄在今年10月中旬,以其被“移監河北燕城監獄”為由,拒絕了他的妻子李凈瑜探視;海基會隨後向燕城監獄提出探視申請,又被告知李明哲被移監回湖南。海基會並於11月向赤山監獄要求探視,卻被獄方以“探視系統升級”為由拒絕。管安露稱,李明哲家屬在此期間已遭陸方4度拒絕探視。

對此,她說,海基會協助家屬依照中國大陸相關法律,提出探視申請,這也是當事人與家屬最基本的權利。獄方無端拒絕,不符自身法制,希望陸方做出善意且符合人權的回應,儘速讓家屬赴陸探視。而根據李明哲家屬今年1月提供的監獄告知書,其親屬每月可會見他一次。據了解,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曾於今年3、5、6、7、9月,5度赴陸對她的丈夫進行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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