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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安會開會 有議員批無意義 評論指難向香港施壓

成立一個多月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維安會)舉行首次會議,以統籌及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但有趣的是,有關消息是在舉行會議之後六天才由政府公布,且正值香港可能加快就《基本法》23條的國家安全立法之時,但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有關消息難以向香港施壓,因為香港相關立法的壓力始終來自北京,而澳門則是較易接受和落實北京意旨而已。

澳門舉行國安會議,但卻遲了一個星期才公布
澳門舉行國安會議,但卻遲了一個星期才公布 澳門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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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則以「莫名其妙」來形容當局延遲公布消息之舉,表示無法有任何合理的解讀,他不評論這是否有仿效中國內地延遲公布領導人主持的會議之嫌,笑說可能是澳門公共行政效率低劣之故。

但他強調,澳門在九年前就23條進行國家安全立法前和後均沒有出現危害或涉及國家安全的事,成立國安會根本是「毫無必要」,只是「配合(中國)內地的當前政治任務的動作,…對澳門來說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澳門新聞局昨(11日)晚公布,行政長官崔世安5日下午主持了維安會首次會議,就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組織建設工作進行了討論,並為將來的維安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引。

崔世安在會上指出,成立維安會是「深入貫徹習近平主席“總體國家安全觀”重要思想」和強化澳門擔當的「重大戰略部署」。將來要以委員會為統籌,切實加強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不斷提升澳門維安工作的水平,並要結合實際情況,逐步建立維護國安的管理體系;構建統一指揮國家安全管理機制和法律體系。他又表示,要繼續加強澳門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

令人不解的是,有關消息及會議透露的內容均不敏感,但卻在會議召開後第六天公布,而同一天公布的「重要」會議都是當天發生的,包括崔世安主持的「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會議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出席的北區小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會議。

澳門早於2009年就當地《基本法》第23條的要求,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北京的中央官員數次以此讚揚澳門,被指為向遲遲未就23條立法的香港施壓。及至今年8月下旬,澳門成立維安會,委員均為保安、警方和法務部門的首長。相關的行政法規於本月4日生效,該會即於5日召開首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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