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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郭文貴旗下公司涉強迫交易 判罰600億元

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10月12號)宣判,目前逃亡在美國的中國富商郭文貴旗下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因強迫交易罪重罰人民幣600億元 。

郭文貴在美國高調揭露中共權貴腐敗內幕
郭文貴在美國高調揭露中共權貴腐敗內幕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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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連中院官網發布,郭文貴所掌控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及高層管理人員涉嫌強逼交易、挪用資金案,一審公開宣判後,大連中院稱,被判處罰金600億元人民幣,另外五位相關嫌疑人被刑事處罰及判處罰金。

大連法院稱,2008-2014年,政泉控股的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為進入金融證券領域,決定以政泉公司的名義收購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並實現控股。為排除收購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礙,郭文貴找到時任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馬建幫助解決。同時,郭文貴指使時任政泉公司投資顧問的郭漢橋、時任民族證券董事長的趙大建具體負責收購事宜。在收購民族證券股權及增資擴股過程中,郭文貴經與馬建共謀,由馬建以國家安全部發函或派員的方式進行干預,郭文貴還指使郭漢橋、趙大建直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直接施加壓力,威脅、排擠競爭對手,最終使政泉公司實現控股民族證券的目的。

大連中院認為,被告單位北京政泉控股採取威脅手段,強迫他人轉讓公司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及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強迫交易罪。被告人郭漢橋作為政泉公司的投資顧問,受郭文貴指使實施強迫交易行為,系被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被告人趙大建受郭文貴指使,予以配合並提供幫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

大連法院判決認定被告單位及郭漢橋、趙大建、單蔚良、楊英、呂濤等5名被告罪名成立,並分別依法判處緩刑到2年監禁不等。宣判後,5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法院認定5名被告的犯行是受郭文貴授意或指使,都是從犯。

2016年12月30日,中紀委宣布對馬建予以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7年4月19日,中國外交部證實,已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真對對郭文貴向成員國發出“紅色通報”的消息,但戲劇性的是,郭文貴沒有被抓,簽署“紅通令”國際刑警組織的主席,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已經涉嫌貪腐被北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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