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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擬禁止港澳台藝人主持或製作節目

根據大陸傳媒報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境外視聽節目引進、傳播管理規定》和《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規定》的徵求意見稿,或進一步收緊港澳台藝人和製作人在大陸的賺錢空間。 

中國新聞廣電總局
中國新聞廣電總局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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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和北京商報報道,意見稿建議禁止港澳台人士擔任電視或電台節目主持人,禁止電視電台在晚上7時至10時的黃金時段播放境外製作的節目,而且境外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和其他節目,不得超過當天該類別節目總播出時間的30%。

意見稿同時明確規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一般不得聘用外國及港澳台等“境外人員”擔任節目主持人。每部國產電視劇或綜藝訪談類電台電視節目聘用擔任主創人員的外國人,不得超過同類別人員總數的五分之一,但港澳台人員不受數量限制。電視劇的編劇和導演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劇中男女主角亦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

另據人民網報道,當局為規範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已起草相關規定,表明“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一般不得聘用外國及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人員擔任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

此外,未經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准,廣播機構不得在晚上7時至10時播出境外節目,禁止引進境外時事性新聞節目,並不得引進或傳播從事損害中國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危害社會穩定,傷害民族感情等活動的境外組織參與製作或有上述行為的個人參加的節目。

廣電總局近期推出新一波的“限娛令”,包括在今年5月提出對婚戀交友、遊戲競技、綜藝娛樂等七種類型節目實行播出總量控制,又在8月提出不得炒作例如《爸爸去哪兒》等明星子女親子類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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