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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罪犯被執死刑 刑前其親屬明確不想會見

2017年6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藍色錢江小區發生的縱火案造成市民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貞,和他們的三個子女喪生,縱火犯確認是這家人的保姆莫煥晶。莫煥晶9月21日被執行死刑。

浙江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現場
浙江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現場 浙江人民高級法院官方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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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莫煥晶對一審被控的放火,盜竊等提起上訴後,司法機構裁定駁回她的上訴,維持原判,對於她的死刑判決,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死刑。當地時間9月21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莫煥晶執行了死刑,行刑前,法院通知莫煥晶的近親屬可以和她見面,但莫煥晶的近親屬明確表示,不會見。受害者家庭因這場火災生離死別,而施害者這邊,伏法前六親不肯認。

林生斌在微博上寫道:“惡魔莫煥晶終於被槍斃了”“惡人終於伏法”,但他同時表示:“接下來的路將更加難走”。今年夏天,林生斌公布中院的民事裁定書,駁回其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起訴。

杭州警方經過調查,認定縱火保姆莫煥晶因為賭博而陷入經濟困境,因此設計了縱火,再救火的手段,希望博得僱主林生斌夫婦的感激,以便再次借得錢款。但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的客廳沙發和書籍等,引發了不可控制的火災。業主住在18樓,公寓面積大約300平方米,火災的過火面積有50平方米,造成年業主朱小貞和年幼的三名子女共計四人死亡,經過鑒定,死者均死於窒息,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司法部門認為,雖然莫煥晶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但“造成四人死亡,巨額財產損失,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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