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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後中共箍緊黨紀力保習核心堅固

中國今夏進一步加強黨紀,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增添共產黨紀律條文,從8月18日生效的黨紀新條例,明言規定黨員必須與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一心一意,增寫「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輿論注意的有黨員信教者經過教育仍不棄教建議退黨新內容。評論指北戴河後,黨中央決心增強維護習核心。

圖為中國官方網絡宣傳擁護共產黨核心領導圖片
圖為中國官方網絡宣傳擁護共產黨核心領導圖片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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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今天發自北京消息,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今天發文要求中共黨員維護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並要求黨員嚴格遵守中共新發地黨紀新條例。這些新條例在已經有的黨紀規定基礎上又有新的要求。

根據新條例,中共黨員必須與共產黨同心同德,必須維護與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一致,不得有分歧,不準傳播小道消息與謠言,更不準妄議中央。

新的規定嚴格了對違背黨紀的黨員處罰力度,除了至此最為嚴重的開除黨籍,新規定要求觸犯法律之要送交司法判決。

有輿論指習近平的核心領導在北戴河後得到鞏固加強。

據聯合新聞報道,中共時隔三年再修《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黨紀再增8條新型違紀界限,再向8900多萬黨員畫定新紅線,增列8種新型違紀典型,擴大不能碰的高壓線。

據人民日報,八種新型違紀典型包括黨員信仰宗教、當保護傘、協助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 、收受服務對象的有價證券、股權,或借用錢款、住房、車輛、以及大搞「形象工程」、「官僚主義、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包括增寫「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等,並修改65條,整合了2條。

值得注意的是,黨紀修訂後,「開除黨籍」不等於「除名」,據人民日報,被開除黨籍、除名雖然都不再是黨員身份,但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而被除名的黨員則無此規定。

另外值得關注的修改是,增寫了「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黨章及有關規定提出申訴」,對保障黨員權利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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