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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分析

中國假疫苗事件仍在發酵 相關問責及杜絕措施應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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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進入7月以來,中國大陸輿論隨着兩件社會醜聞的曝光,不尋常的在被當局嚴格管控的網絡等公共空間中,開始就兩大醫藥廠家被指生產造假疫苗事件,及女性日常工作生活中所遭受的性侵問題加以熱議和圍觀。

能否在醜聞後杜絕不合格疫苗事件的發生是中國民眾的擔心
能否在醜聞後杜絕不合格疫苗事件的發生是中國民眾的擔心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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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這兩個單獨事件所發生的時間順序來看,反對性侵的“我也是”Metoo運動作為已經開展多日的全球熱點話題,在中國被上升至社會頑疾而加以討論的時間相對較早。儘管其在過去的一段時間中的曝光率有所下降,但整體來說官方和民間則顯露出針對“性騷擾、性侵”問題更為平緩的回應。相比之下,圍繞着長春長生公司和武漢生物公司被指在生產原本是為了保護民眾健康,不受損害的醫用疫苗時所進行不為人齒的大面積造假行為,特別是其在國內非實時新聞受眾人群中所掀起的反響和質疑,與前者相比顯然要爆發的更為突然及嚴重。

假疫苗被大量流通事件在近期被曝光後,明顯地威脅到了廣大中國民眾的基本健康和安全利益。這一同樣由於有關政府部門檢測不嚴的失職所導致的公關危機,也考驗着掌握權力和資源的官方在廣大普通民眾面前,是否能維護社會基本運轉前進的公信力。長春長生公司所生產的狂犬病疫苗被指造假事件,不但在第一時間引起了眾多家長和老百姓們的關注和批評,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等中共高層也在意識到問題嚴重性後,紛紛出面強調要對相關人士“嚴懲不貸”。事實上,該公司被指在疫苗生產過程中從事造假的消息早已不是新聞。長生生物於2017年11月3日就曾被原中國國家食藥監總局在樣品抽查檢驗中,發現了25萬支針對預防狂犬病疫苗檢驗不合格,並存在有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相關規範的問題。而這25萬支來自長春長生的假疫苗幾乎已經全部銷售到山東,庫存中僅剩186支。隨着醜聞的曝光,吉林省藥監局在19日前,對該公司做出了罰沒款項,共計344.29萬元的決定。

而在這一官方的處罰被公布前,有消息稱,長春長生之所以這麼快被指在生產過程中,有如此違法違規的行為則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公司內部有人出於不滿情緒向國家主管部分反映了這一情況。因此,可以說長春長生事件的爆發是一個小概率的突發事件。因此在主管部門再次將這一醜聞公之於眾後,民眾對那些造假者和他們的幫兇存在不滿和憤怒也是較容易被理解的。在當吉林省對該公司作出少額度罰款的處理後,雖然在同一時間其股價在數天內被蒸發了近百億人民幣,但還是有眾多聲音認為,官方對涉事公司長春長生的處理程度“過於輕了”。但正當中國社會聚焦於發生在吉林的這起假疫苗事件時,很快又有新的網友及媒體人從他們的口中傳來了更壞的消息。

同樣根據在去年11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官網所發布的,揭示了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病疫苗存在問題的信息,中國南部武漢生物所生產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也被指不符合標準規定。單從數量來看,武漢生物所生產的不合格疫苗數量還要多於早先被公布的長春長生。而武漢生物生產上述不合格批次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也就是說,來自武漢生物的這批不合格疫苗所觸及的人群和地域範圍,要近兩倍於長春長生所曝光的相應假疫苗數量。一時間,不合格疫苗事件同時在中國南北兩大廠商中被發現,這也意味着疫苗生產造假在中國極可能不是單發性問題。回顧近年來假疫苗事件被曝光出現的頻率,這反而顯露的信息則是問題疫苗的存在系尚未得到根除的普遍性問題。上次有記錄的相關事件是在2016年3月,李克強就曾對山東出現非法經營疫苗案件時做出批示。

他在當時回應稱,要求徹查“問題疫苗”流向和使用情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絕不姑息。而兩年過去了,當疫苗事件再次發生時,為了平息民怨,並對新的案件有所回應,李克強和習近平都相繼在本月對長春長生案件作出了批示。其中,李克強要求國務院立刻派出調查組,對所有疫苗生產、銷售等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與兩年前相比,他並進一步強調,要儘快查清事實真相,不論涉及到哪些企業、哪些人都堅決嚴懲不貸、絕不姑息。而正在國外訪問的習近平也在23日發出指示稱,長春長生事件性質惡劣,令人觸目驚心。他提出,確保藥品安全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義不容辭之責,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藥去痾、刮骨療毒的決心,完善我國疫苗管理體制,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全力保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

就是在這種民間的怨聲引發,中共最高級別領導人做出批示的背景下,國務院調查組在周五發表最新消息透露,有關該案件的調查工作已經取得重大進展,並稱基本查清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疫苗的事實。工作組指出,長春長生不僅在生產疫苗中未按照被批準的工藝流程操作,並在醜聞曝光後採取了隱瞞和銷毀證據的行為。而該公司的16名負責人也被警方在25日帶走,接受刑事拘留和調查。而在事件的另一方,截至至本周三隸屬央企的武漢生物僅在今年5月29日,遭到了武漢市藥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懲罰。不但當地政府對該公司罰沒款的金額尚未對外披露,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也並未公開。武漢生物公司也拒絕就相關的任何信息對外透露。部分記者前往當地的調查活動也遭到該公司和相應監管部門的阻攔。此外,湖北食藥監給出的最新解釋則是,令人不能接受的“因分裝設備短時間故障才導致”武漢生物疫苗效價出現了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現象。

那麼在如此嚴重的“突破道德和安全底線”的公共危機面前,除了製造不合格疫苗的相關個人和企業受到處罰,作為監管的各級政府部門誰又會出面對此負責,並對假疫苗受害者家庭有所交代呢?此外,當局如何能保證從體制上杜絕此類現象在疫苗製造界繼續發生呢,只有回答了這些需要“猛藥去痾、刮骨療毒”的問題,才能開啟民眾重拾對國產疫苗,及對政府在日常管理和處理危機時所給予信心的恢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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