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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香港本土派悍將黃台仰違反保釋條件被法院通緝

打着本土派旗幟參與多次示威活動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以及另一名成員李東升由於違反保釋條件而遭到高等法院法官發出拘捕令通緝。

黃台仰照
黃台仰照 圖:維基公共領域 Okstartnow Public dom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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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李以及該組織發言人梁天琦等8人,涉於去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的案件,黃上月違反保釋條件沒有定時現身向警方報道,已被發出拘捕令,而另一被告李東升9日亦沒有現身,法官遂向兩人發拘捕令通緝。原可自由出入境的其他被告,則被法庭下令禁止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案件將會如期於下月中開審,審期80天。

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閉門進行第三次審前覆核聆訊,歷時兩個多小時,其間李東升的代表大律師謝志浩在聆訊中段獲准先行離開,他在庭外拒作評論。

梁天琦應訊後透露,他原打算外游過聖誕,現須交出旅遊證件,對他出遊的計畫造成影響。梁早上隻身到庭應訊時,被問及有否聯絡過黃台仰、知不知黃身在何方等,梁一概沒有回應。

黃台仰上月未有依期向法庭交還護照及到警署報到,因違反保釋條件,當時法庭已向他發出拘捕令。他9日缺席聆訊,沒按法庭指定歸押。據了解,法官彭寶琴昨向黃台仰及李東升發出拘捕令,而針對黃的拘捕令會取代舊有的。黃與李將會與本案其餘6名被告分案處理。

餘下6名被告本來可自由出入境,法官昨向各人新增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6名被告須於明天11日下午4時前交出旅遊證件,保釋金額等條件則維持不變。另外,被告林倫慶有意更改保釋條件,他將於周二(12日)向法庭提出申請。

資料顯示黃、李兩人今年9月同赴英國倫敦,出席居英港人舉行的雨傘運動3周年紀念活動,兩人在西敏寺國會大廈外舉起黃傘及橫額。其後黃台仰獲法庭批准在11月4至20日往德國及比利時,返港後24小時內須回大埔警署報到,並向法庭交還旅遊證件,但黃沒有現身,高院在上月22日首次發拘捕令通緝。

據悉,李在11月與黃同游,但因李一向的保釋條件不包括禁止離港或定時去警署報到,故直至李昨缺席聆訊,他失去聯絡一事才曝光。

李東升除了是本民前成員,亦曾擔任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的議員助理。早在梁頌恆進入議會前,李與梁頌恆合組名單出選新界東選區。李排在名單第二位,未能晉身議員之列。

本案原本的8名男被告黃台仰、李東升、梁天琦、無業的李諾文、打零工的盧建民、技術員林傲軒、售貨員黃家駒、及工地工人林倫慶(21至30歲)原共被控10項控罪,分別是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煽惑暴動、暴動,及襲警5類,指各人涉於去年2月8及9日在旺角街頭犯案。黃台仰及李東升分案處理後,餘下6人受審時面對的控罪將減至8項,被控4罪的梁天琦仍是面對最多控罪的被告。案件按原定下月18日開審,雖然證人數目或因分案安排有所減少,但審期依照原定的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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