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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興國被判12年 孫政才案還是一個懸案

前天津市代理書記,外界所知的那座曾經發生“天津大爆炸”,造成165人死亡的城市的最高長官黃興國,周一“因犯受賄罪”被判12年徒刑。他是獲刑的第七位18大落馬的中央委員。但是撼動中國官場、曾被視為是中共接班人孫政才的案子至今還是一樁懸案。有分析指不排除19大前還有更大高官落馬...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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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興國,62歲,2015年8月12日,天津大爆炸發生後,他曾經領導着一個調查處理這一天津新港區災難的委員會。他被判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罪責是受賄4000萬人民幣。

判決書中有一點引起人們注意,黃興國有從輕處罰的情節,其中有一條是“檢舉揭發他人違紀線索,經查證屬實”。黃興國能揭發的,一般分析大約都是高官,這位高官會是誰呢?

據指十八大落馬的中央委員中,共有七人獲刑,黃興國“是獲刑最少的落馬中央委員”,12年,這一點與他揭發另外的高官有關。其他分別是蔣潔敏,國資委原主任,獲刑16年,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15年,原統戰部長令計畫無期徒刑;原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15年,原安監局局長楊棟樑15年,原遼寧省委書記王珉無期。

除了令計畫多了一個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他們的罪名中都有一個受賄罪,貪污罪。許多觀察家認為,至少令計畫、李東生、蔣潔敏等人被判刑不僅僅是貪腐,主要與政治鬥爭有關,因為他們被視為前政法王周永康的團夥。周薄郭徐令曾被指有奪權或者讓繼任者瓜分權力的野心。但是仔細追究起來,他們幾乎都是江澤民、曾慶紅的人馬,剷除了他們,江曾的勢力大大削弱。

有篇報道稱,“中央委員的案子,最近幾個月有點多”。

這可能跟十九大臨近,權力鬥爭加劇有關。2017年以來,已有六位中央委員被查,分別是李立國、孫懷山、項俊波、王三運、孫政才和楊煥寧。

北戴河會議前,追查速度加快,三位中央委員是七月份以來先後被查的,除了前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國家安監局前局長楊煥寧,其中就有那位大名鼎鼎的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他本來是胡錦濤隔代指定的接班人之一,另外一位被隔代指定的是胡春華。胡春華現在的表現非常謹慎,他很容易讓人們聯想到孫政才。

關於孫政才,北京至今沒有公布他的“案情”,最早的官方報道暗示,孫政才擔任重慶市委書記時,肅清薄王餘毒不力,這至少意味着他跟習核心“不太貼心”;現在海外有報道說,孫拿了一帶一路的巨資來養情婦。不過,不少分析認為,孫政才如果不是“儲君”,就不至於落到如此下場。他這位“儲君”與習近平自己的勢力沒有干係,不是親信,又不加緊靠攏,或者靠攏不力,就有可能影響十九大的權力分配。加之據說他也有中共高官的通病---貪腐,趕下台正好是時機,而且這樣做徹底震住了一幫還有點不太服從習核心的人,連“儲君”都能搬掉,還有什麼人不可搬掉?孫政才落馬後,北京的政壇有一個現象,就是各地政要高官急忙表態,高調頌習,其中表態調子最高的要算北京市委書記蔡奇,以及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

據說當局要把孫政才的事情拖到十九大以後再審理。孫的繼任、習近平的親信陳敏爾現在在重慶做的,從媒體報道看,仍舊是肅清餘毒,這次不光是薄王餘毒,還有孫政才的餘毒。

清理了這麼多官員,十九大應該說人事底定,習近平從容自若了。但是,從接近北京的多維引述台灣媒體《上報》 有關習近平對省部級領導幹部研討班口頭下達“四個不惜代價”的分析評論看,也許“暗示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案並非中共十九大政治鬥爭的終局,十九大前後不排除還有更高層級官員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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