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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聞”盧昱宇被重判中國維權平台逐一遭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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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設在紐約的新聞自由團體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8月4日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中國法院對維權信息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的判決進一步沉重打擊了新聞自由原則。盧昱宇8月3日本周四被中國雲南大理一家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從未認罪的盧昱宇在判決結果公布後立即提出上訴。

盧昱宇李婷玉
盧昱宇李婷玉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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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非新聞”網站是由此次被判刑的盧昱宇和他的女友李婷玉自 2012年底開始建立,致力於報道和搜集在中國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公眾抗議和社會問題的資訊網站。他從中國社交媒體平台上收集照片、視頻、短信等信息,在整理和證實後,再發布到自己的社交媒體賬號上。

據報道:盧昱宇和他的女友李婷玉僅在2015年一年中,就收集了近3萬起包括村民抗議征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群體事件,他們也因此經常受到警察恐嚇,幾次被逼遷。中國政府最後一次發布官方的群體事件統計數字是2007年,當年中國的全國群體事件超過10萬起。據中國學者估計,最近幾年的群體事件數目每年差距很大,每年從3萬到18萬起不等。

盧昱宇來自貴州遵義,生於1979年,有說他本人曾經是農民工。在創辦維權信息平台“非新聞”以前,盧昱宇就曾經參加過維權活動,2012年4月盧昱宇因在上海南京路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還民選票,而被警方拘留10天。同年6月,盧昱宇在廣州又因“非法集會”而被關押1天。2012年10月,盧昱宇開始群體事件的搜索與統計。

李婷玉原籍廣東佛山,原是中山大學翻譯學院英語專業的學生,大學期間她因常在牆外發表論政文章而遭多次約談,後在學校和家人壓力下退學。她與盧昱宇認識後共同決定從事自媒體和公民記者的事業。兩人在2016年6月15日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並於7月正式批捕。李婷玉在今年4月接受雲南大理法院審理後隨即被釋放,但法院一直未公開對她的判決結果。

盧昱宇在被關押期間曾經遭到毆打和虐待,他的律師在去年8月31日對外透露:他在探監時,盧昱宇告訴他自己被獄警反扭手臂,讓他不能呼吸,導致他的腦袋撞到了牆上。在看守所拒絕了盧昱宇見醫生的要求後,盧昱宇開始絕食抗議。

之後,“保護記者委員會”提供的進一步信息稱: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區看守中心的工作人員在去年8月29日晚上為了不讓盧昱宇合眼睡覺,而讓囚室的燈熾亮晃眼。他告訴律師,他們之間接着發生了爭執,第二天早上獄警來到他的牢房,要求他站起來。他們說盧昱宇不知道怎麼站端正,要教育他,於是開始毆打他。

總部設在紐約的新聞自由團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曾經在2016年9月1日表示,在押的中國網絡記者、維權信息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遭到獄警毆打。該委員會敦促中國政府對此進行調查,並保證他得到適當的醫療救治。

國際特赦組織當時也發出緊急呼籲,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盧昱宇和李婷玉,不能僅僅因為兩人行使言論自由權就遭到關押。國際特赦組織還要求確保他們兩人能夠定期不受限制地會見家人及律師,保障不受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

盧昱宇李婷玉被捕六個月後的2016年11月8日獲得了由“記者無疆界組織”和法國電視五台共同設立的年度“國際新聞自由獎”的“公民記者自由獎”。

盧昱宇李婷玉創辦的維權信息平台“非新聞”,黃琦創辦的“六四天網”,劉飛躍等創辦的“維權網”等等,在十多年中先後逐漸成為中國民眾維權信息的主要發布平台,但近年來都遭到中國官方的打壓。維權信息在中國的發布也被收得越來越緊。在這些網站工作的義工和公民記者近年不斷受到地方當局威脅、恐嚇和打壓。

如今也被監禁並身患重病的“六四天網”的創辦人黃琦,一年前就盧昱宇李婷玉被抓一事曾經表示說:“對非新聞創辦人的打壓,只是中國大陸對於這種維權信息發布的又一個打壓案例而已。隨着維權運動逐漸在全國推開,當局對於維權信息的發布是慎之又慎,不斷控制維權信息的發布。而“非新聞“和“六四天網”等只是維權信息發布的平台,是讓大批民眾宣洩積怨和不滿的出口,避免他/她們採取偏激的手段,客觀上起到了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黃琦先生當時還說:“特別是財產遭到剝奪的這些民眾,需要有一個合理的發泄。如果他們失去了這樣一些出氣的平台,那麼就會走向極端。維權網站實際上對當局是個好事。我們天網過去18年發布了20萬維權案例,總共涉及上百萬民眾,沒有一個採取了自殺、爆炸之類的暴力措施,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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