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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娛圈高層陳志雲脫貪污罪 籲港人捍衛司法獨立

在香港一台獨大的無線電視,其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早前被裁定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陳上訴至終審法院,獲裁定上訴得值,撤銷定罪,令困擾他七年的訴訟終於畫上句號。在香港司法獨立備受衝擊之際,他意有所指地表示,各人均須尊重法庭裁決,因為獨立的司法制度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必須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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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任職無線業務總經理時,曾主持無線節目《志雲飯局》,2009年除夕出席一個商場的倒數活動時,主持現場直播的同名節目,並透過另一被告叢培昆開設的廣告製作公司收取11.2萬港元(下同,摺合約1.4萬歐元),二人2010年被控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指控陳在未經僱主預先批准而收酬出席活動,違反「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工作須預先申請的規定。二人原審時被裁定無罪,經律政司兩度上訴得直後,陳志雲被判罰8.4萬元,而叢則被判罰2.8萬元,二人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今早頒下判詞,四名法官同意陳志雲的行為並非「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餘下一名法官雖然認為兩者有關,但陳過往主持節目也毋須預先獲批,故除夕活動的做法有合理辯解。

陳志雲會見傳媒時表示,無論同意與否,各人均須尊重法庭裁決,因為獨立的司法制度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及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須珍而重之。他呼籲港人努力捍衛司法獨立,因為只有一個不受干預的獨立司法制度,才有機會確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而他亦可以在掃除霧霾後,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早前原訟庭裁定,七名警務人員在佔領運動時拘捕已被制服的示威者曾健超時,對他拳打腳踢,是知法犯法,襲擊罪名成立,判入獄兩年。裁決引起號稱愛國愛港團體和人士不滿,遊行指罵法官,警隊工會更組織有三萬人參與的集會,中國內地媒體藉機質疑香港聘任外籍法官,令人憂慮香港的司法獨立能否維持。

陳志雲案涉及的金額不多,但律師費驚人,據聞已超過一千萬元,終審法院今早未就訟費作出裁決,等待雙方律師日後再作處理,未知陳可以追回多少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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