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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旺角騷亂”三被告涉暴動獲重刑 本土派政治背景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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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周一(6月11號)首次審理2016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騷亂“(或稱”魚蛋革命“)事件並做出宣判,涉及到”本土民主陣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

“魚蛋革命”本土派悍將梁天琦脫煽動罪惟暴動罪名成立,2018年5月。
“魚蛋革命”本土派悍將梁天琦脫煽動罪惟暴動罪名成立,2018年5月。 網絡 日期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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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體報道,法官認為梁天琦當日持續襲擊倒地的警員及積極參與暴動,判刑6年;梁認罪的襲警罪則判刑12個月,兩罪同期執行。同案被裁定暴動罪成立的第三被告盧建民及於開審前已承認暴動罪的第二被告黃家駒,分別被判刑7年及3年半。盧建民則成為有史以來暴動罪獲刑最重的人。

此案中,受到關注的是梁天琦的政治身份。旺角騷亂髮生時, 梁天琦是本土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正參選立法會補選,被視為香港政壇上一顆新星。

前港督彭定康:對《公安條例》用作政治用途失望

前港督彭定康在香港高院法庭判決後就發推特批評稱,《公安條例》被用作政治用途,對泛民主派及其他活躍人士被施加極端刑期,感到失望。彭定康在聲明中,提到他在九十年代擔任港督期間,曾經嘗試改革《公安條例》,因為條例涉及的定義含糊,容易被濫用,亦不符合聯合國人權標準,但在回歸之後,有關改動被臨時立法會推翻。

法官:案件有政治背景但主要考慮暴力行為

實際上,香港高院的大法官彭寶琴並沒有迴避案件的政治因素,她表示,案件有社會政治背景,被告與一般罪犯不同,但她主要會考慮暴力行為,法庭不能給予社會錯誤訊息如大眾對政治不滿,是不可以訴諸暴力的。對於梁天琦,法官稱,他早在當晚9時便在現場,其後一直逗留,在得悉人群衝向警方的防線後繼續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並重複襲擊警員,證明其積極參與暴力行為。

她又指,即使被告沒有做出嚴重暴力行為,但他參與即顯示他認同,法庭要堅決打擊,當晚暴動規模甚大,屬非常嚴重,案發日於大年初一兼在鬧市,對香港市民人身安全極大危險。

這名法官還表示,參與暴動的後果均屬咎由自取,法庭不接受政治訴求為求情理由,亦不容許將民生及政治等爭議訴諸暴力,因此判處旺角暴亂主謀梁天琦等人重刑。

香港警務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謝子坤告訴媒體,本案是首宗在高等法院審訊及被定罪的旺角暴動案件,法庭裁決清楚指出被告是有組織、有計畫的行事,無論被告背後有何等理念,法庭都不會姑息暴力的行為。謝子坤指刑期反映罪行嚴重性,亦不覺得案件是政治逼害,因警方與律政司都是基於證據作檢控。警方會繼續進行調查,不排除會其他人被捕。

新年旺角魚蛋販遭驅趕引發的“魚蛋革命”餘波不斷

此案要追溯到2016年2月8日大年初一, 當晚10點左右,位於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帶,一向在過年過節期間獲得當局網開一面擺賣魚蛋熟食小販,突然遭到小販管理部門驅趕,有年輕人在場支持小販阻止當局執法,之後引發警察防暴隊伍開入旺角,警民衝突遂演變成一般人所稱的“魚蛋革命”,政府當局認為事件經過有人策畫,是一次有計畫的群眾暴動行動。香港媒體當時報道時,根據各自的傾向,分別將其稱為旺角暴亂,旺角暴動,旺角衝突,旺角大衝突,魚蛋革命,魚蛋大起義等。

法新社今天的報道指出,這場支持小販的衝突很快演變成了反對香港政府和北京中央政府的運動。在持續了一個晚上的衝突中,共造成130人受傷,其中包括90名警察。

法新社指出,“本土派”於香港2014年的雨傘革命的灰燼中誕生,在2016年新界東補選後,成為泛民派和建制派之外的香港政治光譜中的第三勢力。

被視為香港政壇上一顆新星的梁天琦時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後來也因為其港獨主張被香港政府禁止參選。2017年,梁天琦在開審前夕退出組織,表示希望花更多時間陪伴家人。

法新社報道指,已經有16人因旺角事件被關押。報道稱,部分香港人認為北京不斷加大對香港的控制,北京提升了對香港獨立派的聲調,也反對要求香港“自治”或“自決”人士的呼聲,違背了1997年回歸時前與英國簽署的港人治港的“一國兩制”方針50年不改變的原則, 讓香港這“塊彈丸之地很難繼續擁有中國其他地區沒有的自由空間。

而據本台駐香港的特約記者甄樹基報道,當局狙擊梁天琦似乎仍意猶未足,早前陪審團於審訊時未能就一項發生於砵蘭街的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該控罪涉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港律政司早前已決定就該項控罪重審,梁天琦一方並不反對,但案件是否跟另一宗將於11月開審的暴動案合並,梁則仍待取法律意見。另兩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則沒有意見。法官指如梁反對合並,案件將於7月12日進行商討,而另案會於7月13日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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